華立電子通路
K 線圖 / 技術指標
個股健診
五週期雷達· 相對波動 Z 分數
月營收· TWSE 官方資料 · AI 分析
重大訊息· 公開資訊觀測站
法說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
相關新聞· Google News
同產業相關股票· 電子通路 類股總覽 →
以上為公開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
以上為公開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
五週期雷達暫時無法計算
資料不足(0/30 天),無法計算五週期雷達
健診暫時無法計算
資料不足(0/30 天),無法計算健診
近期無法說會記錄。
2026-06 月營收
77.81 億
點選上方選項,AI 將針對該面向生成摘要
| 年月 | 當月營收 | 年增率 | 月增率 |
|---|---|---|---|
| 2026-06 | 77.81 億 | — | -3.1% |
| 2026-05 | 80.26 億 | — | -0.1% |
| 2026-04 | 80.33 億 | — | +5.5% |
| 2026-03 | 76.16 億 | +23.7% | +14.9% |
| 2026-02 | 66.29 億 | +22.0% | -12.8% |
| 2026-01 | 75.98 億 | +8.4% | +15.1% |
| 2025-12 | 66.01 億 | +3.2% | -6.6% |
| 2025-11 | 70.69 億 | -1.9% | +11.2% |
| 2025-10 | 63.58 億 | -3.8% | -0.3% |
| 2025-09 | 63.79 億 | -6.4% | -1.2% |
| 2025-08 | 64.60 億 | -11.6% | -0.6% |
| 2025-07 | 64.97 億 | -10.9% | -4.9% |
資料來源:台灣證交所 OpenAPI(TWSE t187ap05_L)。金額單位:千元原始值換算。AI 摘要為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港幣92,339,736.17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6/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6/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臺北茹曦酒店-台北市敦化北路100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群益證券所舉辦之「2026年第二季投資論壇」,就公司已公開之財務業務資訊做說明。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5/06/08 2.公司名稱: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子公司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權 5.發生緣由:(1)為促進企業整合,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115年6月8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持股100%之子公司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 合併後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為消滅公司, 合併基準日為115年7月10日 依照公司法第75條之規定,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 自合併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2)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為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乃依照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係為組織重組,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就此合併案如有任何異議者, 請自115年6月9日起至115年7月9日止之期間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 (就此合併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 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11樓 向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異議,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6/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源新能」) (華立企業100%子公司); 消滅公司:詠恆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詠恆新能」) (恆源新能100%子公司)。 合併後存續公司之公司名稱仍為「恆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詠恆新能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詠恆新能為恆源新能100%持有之子公司,為促進企業整合,採「吸收合併」之方式合併, 並不影響恆源新能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企業整合因應未來產業發展暨提昇公司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將整體提高營運效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註七):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註七): 合併基準日為115年07月10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恆源新能概括承受詠恆新能之全部權利義務。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恆源新能:主要營業項目為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詠恆新能:主要營業項目為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合併案為母子公司間簡易合併,不適用。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註七): 本合併案為母子公司間簡易合併,不適用。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註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公開發行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股份者,仍應於事實發生日依規辦 理公告並轉重大訊息,惟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前 不得於該次公告及重訊揭露相關公開收購條件(包括收購價格、數量及期間等),嗣該公 開收購案件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前開內容。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0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人民幣114,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