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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公開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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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無法說會記錄。
2026-06 月營收
8.13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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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 當月營收 | 年增率 | 月增率 |
|---|---|---|---|
| 2026-06 | 8.13 億 | — | +15.8% |
| 2026-05 | 7.02 億 | — | +7.2% |
| 2026-04 | 6.54 億 | — | +0.3% |
| 2026-03 | 6.52 億 | +8.0% | +4.7% |
| 2026-02 | 6.23 億 | +7.8% | +5.5% |
| 2026-01 | 5.90 億 | +7.8% | +4.7% |
| 2025-12 | 5.64 億 | -21.4% | +0.5% |
| 2025-11 | 5.61 億 | -15.3% | -0.5% |
| 2025-10 | 5.64 億 | -26.1% | +0.5% |
| 2025-09 | 5.61 億 | -29.6% | +4.9% |
| 2025-08 | 5.34 億 | -28.0% | +0.4% |
| 2025-07 | 5.32 億 | -17.8% | -6.3% |
資料來源:台灣證交所 OpenAPI(TWSE t187ap05_L)。金額單位:千元原始值換算。AI 摘要為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
五週期雷達暫時無法計算
資料不足(0/30 天),無法計算五週期雷達
健診暫時無法計算
資料不足(0/30 天),無法計算健診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5/07/13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5/07/13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次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減少資本500,000元。 (2)註銷減資前: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206,431,226股,實收 資本額為2,064,312,260元,每股淨額為新台幣24.65元。 (3)註銷減資後:本次變更登記,係包含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新台幣 500,000元,加計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新台幣102,992,080元, 實收資本額為2,166,804,340元,己發行股數為216,680,434股, 每股淨額為新台幣23.48元。 註:以上每股淨值係最近一期(115Q1)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計算之。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5/7/14收到變更登記函。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09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50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0股 5.減資比率:0.024%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063,812,2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7/0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5/06/16 2.公司名稱:盟立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警語」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最後申請日期 為115年8月11日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5/6/16序號5重大訊息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內容:依盟立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5年07月08日至115年08月07日行使債券贖回權, 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113年12月17日)起至 到期日前四十日(116年8月7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者,本 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 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 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 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 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 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 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並 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 全部債券。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5年07月08日至 115年08月07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5年08月07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08月10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5年07月08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1.若 台端已將所持有之「盟立二」申請轉換或出售 ,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請 台端自債券收回權行使 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15年07月07日)起至屆 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15年08月06日)止,向原 交易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續,無須將債券領回。 3.請 台端檢附: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 格請至各券商索取),並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 印鑑章。 (2)證券存摺,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七)、本次收回公司債還本金額統一於115年08月14日以匯款 或掛號方式郵寄支票。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 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5-5566)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08 月12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 其全部債券。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內容:依盟立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5年07月08日至115年08月07日行使債券贖回權, 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113年12月17日)起至 到期日前四十日(116年8月7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者,本 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 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 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 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 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 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 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並 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 全部債券。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5年07月08日至 115年08月07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5年08月07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08月10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5年07月08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1.若 台端已將所持有之「盟立二」申請轉換或出售 ,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請 台端自債券收回權行使 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15年07月07日)起至屆 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15年08月06日)止,向原 交易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續,無須將債券領回。 3.請 台端檢附: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 格請至各券商索取),並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 印鑑章。 (2)證券存摺,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七)、本次收回公司債還本金額統一於115年08月14日以匯款 或掛號方式郵寄支票。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 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5-5566)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08 月11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 其全部債券。 9.因應措施:無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5/06/16 2.公司名稱:盟立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孫弘先生為本公司創辦人,近四十年來傾注畢生心力,引領公司度過各項挑戰 並成就今日之規模。如今功成身退、完成世代交棒,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一 致決議通過推舉前董事長孫弘先生為本公司榮譽董事長。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內容:依盟立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5年07月08日至115年08月07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113年12月17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116年8月7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 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者,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 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 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 方式為之),且函知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5年07月08日至115年08月07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5年08月07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08月10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5年07月08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1.若 台端已將所持有之「盟立二」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請 台端自債券收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115年07月07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民國 115年08月06日)止,向原交易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續,無須將債券領回。 3.請 台端檢附: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請至各券商索取),並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印鑑章。 (2)證券存摺,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七)、本次收回公司債還本金額統一於115年08月14日以匯款或掛號方式郵寄支票。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5-5566)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08月12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