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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月營收
52.93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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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 當月營收 | 年增率 | 月增率 |
|---|---|---|---|
| 2026-06 | 52.93 億 | — | +47.7% |
| 2026-05 | 35.82 億 | — | -13.4% |
| 2026-04 | 41.39 億 | — | -2.9% |
| 2026-03 | 42.61 億 | +8.4% | +42.9% |
| 2026-02 | 29.83 億 | -1.9% | -29.7% |
| 2026-01 | 42.44 億 | +19.3% | -11.6% |
| 2025-12 | 48.03 億 | +12.1% | -0.8% |
| 2025-11 | 48.41 億 | +19.5% | +31.2% |
| 2025-10 | 36.90 億 | +4.5% | -13.2% |
| 2025-09 | 42.52 億 | +8.3% | -14.1% |
| 2025-08 | 49.52 億 | +22.8% | +15.6% |
| 2025-07 | 42.84 億 | +2.7% | -5.6% |
資料來源:台灣證交所 OpenAPI(TWSE t187ap05_L)。金額單位:千元原始值換算。AI 摘要為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太陽能發電設備及其工程 2.事實發生日:113/8/27~115/7/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民國115年07月13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共十六批 單位價格:NT$ 302,059千元(未稅) 交易總金額:NT$ 302,059千元(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同智能(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挺新能源(股)公司之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對集團長期業務發展提供多樣性變化,及具有太陽能工程經驗。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參考依據: 市價 決策單位: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發展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113年8月27日至115年7月13日止,累計取得之設備總額計 302,058,787元(未稅)。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發生變動日期:115/07/03 2.法人名稱:欣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李坤明 6.新任者簡歷: 博暘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冠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12/30~117/12/29 9.新任生效日期:115/07/0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尚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7/3~115/7/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投資審議會 民國115年7月3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5,000,000股 交易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50,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尚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長期投資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注資,無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本公司投資審議會核准通過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9.28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數量:42,300,000股 持有金額:2,065,971仟元 持股比例:100% 受限制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75.73%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67.48%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8,690,16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公司核決權限.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依本公司核決權限、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辦理。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申請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6)最高法民申1724號 4.事實發生日:115/07/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3月28日公告與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訴訟案件,並於 112年7月15日公告本訴訟案件之一審判決結果,於114年12月13日公告二審判決結果, 經本公司向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再審文件,於115年7月2日收受委任律師通知該 法院裁定駁回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已依據相關會計準則,評估其對財務及業務的影響,及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 後續處理。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未經過台灣法院之認可,中國判決於台灣地區無執行力,目前公司財務業務尚無影響。 本公司認為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認定有瑕疵,將循兩岸法律途徑救濟,以維護公司及股東 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審判決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金額約人民幣30.29億元。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志生不動產(股)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6/23~115/6/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8,4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4,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大同開發(股)公司與志生不動產(股)公司 同為大同(股)公司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長期投資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注資,無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大同開發(股)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42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數量:66,204,691股 持有金額:662,046,910元 持股比例:100% 受限制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15%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54%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8,690,16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6月2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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