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召開115年法人說明會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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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診暫時無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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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月營收
66 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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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 當月營收 | 年增率 | 月增率 |
|---|---|---|---|
| 2026-06 | 66 百萬 | — | -0.1% |
| 2026-05 | 66 百萬 | — | -0.8% |
| 2026-04 | 67 百萬 | — | +10.9% |
| 2026-03 | 60 百萬 | -42.8% | -16.8% |
| 2026-02 | 72 百萬 | -33.2% | +9.2% |
| 2026-01 | 66 百萬 | -46.1% | -40.8% |
| 2025-12 | 1.11 億 | -2.5% | +12.9% |
| 2025-11 | 99 百萬 | +5.2% | -3.8% |
| 2025-10 | 1.03 億 | +8.5% | +1.8% |
| 2025-09 | 1.01 億 | +2.9% | -21.0% |
| 2025-08 | 1.28 億 | +8.5% | +8.2% |
| 2025-07 | 1.18 億 | +3.3% | +8.3% |
資料來源:台灣證交所 OpenAPI(TWSE t187ap05_L)。金額單位:千元原始值換算。AI 摘要為資訊整理,非投資建議。
五週期雷達暫時無法計算
資料不足(0/30 天),無法計算五週期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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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資安專責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5/07/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耀懋 台南首府大學企業管理系 大魯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大魯閣商場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5/07/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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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03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11,512,56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7/06~115/09/0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60~24.85,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為兼顧市場機制及員工認股意願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15年7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之普通股2,000,000股,並轉讓予員工認購。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大魯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0年3月25日修訂, 112年5月11日修訂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 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 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得一次或分次轉讓予 員工。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半年且仍在職或對本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員 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辦法所稱之員工,係指本公司 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包括海外子 公司)之全職員工,惟轉讓之對象於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留職停薪 者,即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訂定並須兼 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茲敘述如 下: 一、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 規定另行核定。 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長 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員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 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並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四捨五入計算至小 數點後第二位止〕。 調整公式如下: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 × 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 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其他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 股份相同。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股份,依公司法第167條之3之規定,限制受讓員工一年內不得 轉讓。 第九條 庫藏股轉讓予認購之員工,應依法繳納相關稅捐後始得辦理過戶作業。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2.62%,不足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會計師認為大魯閣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買回普通股股份對大魯閣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影響並不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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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5/07/0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7/0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臺灣證券交易所1樓資訊展示中心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1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完整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本公司網站查閱 5.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本公司網站查閱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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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5/05/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株式会社TAROKO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持有100 %股權之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9,88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營運週轉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提供同融資額度之擔保本票 (2)價值(仟元):3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1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516 5.計息方式: 2.6% 6.還款之: (1)條件: 於一年期間內得循環動用 (2)日期: 尚未確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1,4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3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額度為日幣¥壹億伍仟萬元。 (2)公告內容匯率皆以新台幣對日幣1:0.2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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